武漢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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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在社會生活中,養老保險是人們的基本生活保障,也一直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不同的地方養老保險的政策有所差別,因此,瞭解自己所在城市的相關政策是很有用的。那麼,武漢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是如何規定的?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這一內容。

武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1、中心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什麼時間啟動?

我市中心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從2012年7月1日啟動,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按規定參保。2012年7月1日前年滿60週歲的對象,可以不繳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下月起領取養老金;2012年7月1日以後年滿60週歲的城鄉居民必須按規定繳納一定年限的社會保險費後方可領取養老金。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堅持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堅持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

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範圍和對象有哪些?

凡具有我市城鄉居民户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區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4、新參保人員如何參保登記?

新參保的人員,持本人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寸白底電子登記照片(如是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還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申請,填寫《湖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5、參保人員如何繳費?

參保登記後,參保人每年持身份證到户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自選一個繳費檔次,再持本人身份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湖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單》等資料,到郵儲銀行辦理繳費手續。

6、是否允許重複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不允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並帶有很強的福利性,符合參保條件人員,每人只能參加一份,不能重複參保。

7、沒有户口簿、身份證的人員是否能參保?

不能。必須有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號即為個人的終身保障號。

8、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和標準有哪些?

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14個檔次,參保人員根據其本人經濟能力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

9、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費由誰徵收?

答: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由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地税部門徵收。

10、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由哪幾部分組成?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及其它來源的繳費資助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按規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2、政府補貼。政府對每年正常繳費的人員給予繳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20元,市、區財政各負擔5元。

3、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的農村居民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11、對重度殘疾人繳費有什麼規定?

答:對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蔘保的,區政府為其按最低繳費標準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

12、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1、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週歲,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的,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2012年7月1日以前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享受基礎養老金的農村居民,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積極引導享受基礎養老金的城鎮居民的子女按照規定參保繳費。

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參保後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或者隔年補繳的,中斷期間及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13、待遇享受人員如何申報養老金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情況下,年滿60週歲時,可以申報領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需攜帶户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填報《湖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表》等資料,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金申領業務。

14、參保人死亡的,如何申請待遇?

參保人員在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之前死亡的,其個人帳户儲存額總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全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參保人員在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之後死亡的,其個人帳户儲存額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全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需攜帶死亡人員户口註銷原件及複印件、《死亡證》或其他死亡證明,到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個人帳户儲存額總額或餘額的退付業務。

15、養老金待遇如何計發?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目前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中央財政負擔55元、市財政負擔22.5元、區財政負擔22.5元。

2、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户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

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户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16、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對參保人的養老待遇有何影響?

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户積累總額就越多,個人賬户養老金標準就越高。

17、按月領取養老金後,基礎養老金還能不能調整?

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根據國家、省、市規定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及物價變化等情況確定。

18、相關制度如何銜接?

1、與老農保銜接。

原已參加老農保(指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户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並在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新農保)啟動前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待遇的人員,可繼續按照老農保規定享受老農保待遇,其標準和渠道不變,其中:已年滿60週歲的人員,在享受老農保養老金的同時,直接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未滿60週歲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年滿60週歲後,按照政策規定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老農保基金不足以支付老農保待遇的,由區人民政府給予補助。原已參加老農保,但在中心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含新農保)啟動時未領取待遇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原老農保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待年滿60週歲後,統一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計發養老金待遇。

2、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銜接按武漢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市財政局(武人計[2010]59號)文件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制度的銜接工作按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市財政局、武漢市民政局(武人社發[2012]39號)文件執行。

19、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外務工是否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用工企業不得以務工人員在家鄉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而拒絕為其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因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是國家的強制保險,用工企業有義務為其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屬於個人自願參加的社會保險形式,不帶有強制性,務工人員在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期間,可暫時停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封存帳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政策國家、省、市正在逐步制訂。到退休年齡時只能享受一種社會養老保險。

綜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武漢城鄉養老保險政策相關規定的具體介紹,養老保險不同於其他的保險,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因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基本生活的所需花費有一部分是來自養老保險,基於此,我們應當按時繳納相應的費用,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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