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醫療期的待遇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6W

一、醫療保險醫療期的待遇標準是什麼

醫療保險醫療期的待遇標準是什麼

醫療保險醫療期的待遇標準是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二、 醫療保險的待遇支付是什麼

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是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生病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事先規定的條件和待遇標準,向生病職工提供醫療服務為其報銷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包括病假醫療期的待遇和醫療費用的支付,病假醫療期的待遇將在第三節詳細闡述,本節將重點闡述醫療費用的給付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第28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因此,職工享受到的醫療保險待遇是國家規定的治療疾病所需的基本醫療服務,而非全部的醫療服務。

1.起付線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支付

統籌基金的起付線標準是指統籌基金支付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前,按照國家規定由個人先使用個人醫療賬户資金負擔醫療費用的一定額度。只有超過起付線標準的醫療費用,才由統籌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根據《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賬户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其中,10%左右只是國家規定的一般標準,各地可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根據本地情況合理調整統籌基金的起付線標準,如上海2010年統籌基金的起付線標準為1500元、北京2010年統籌基金的起付線標準為1800元。

起付線標準以下的門診醫療費用(檢查費、藥費等相關費用)首先由職工個人醫療賬户基金支付,職工個人醫療賬户基金用完後,職工個人必須先自行承擔起付費,統籌基金不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

2.起付線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支付

起付線標準以上的職工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但統籌基金支付參保職工醫療費用並非無限制,而是有一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即年度內統籌基金參加醫保職工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額度。根據《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統籌基金支付職工住院的大部分醫療費用,職工使用個人醫療賬户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醫療賬户基金不足支付的由職工個人自付。

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另外,超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不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支付,而要由大額醫療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支付。

3.醫療費支付的除外規定

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因病、傷產生的醫療費用並非都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因一些客觀原因引起的病、傷醫療費用,由於具有專門的支付渠道或責任承擔,而排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適用範圍。

生活中購買醫療保險是非常重要的,當我們的身體受到病痛的時候,在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期間,其治療的費用以及治療期間的工資都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具體的報銷金額與你參保的金額是有關係的,同時在申請報銷醫療費用的時候,需要提交相關證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