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醫療報銷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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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保險、醫療報銷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醫療保險、醫療報銷詐騙立案標準是什麼?

醫療報銷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涉案金額在3000元以上即可立案。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醫療保險詐騙退還詐騙金額應如何量刑?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醫療保險金構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退還醫療保險金的,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有悔罪表現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醫療保險金構成犯罪的嫌疑人,退還醫療保險金後,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確有悔罪表現且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具體的免於刑事處罰的條件,包括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沒有參與分贓,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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