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位名義申請公租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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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位名義申請公租房嗎?

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位名義申請公租房嗎

外來務工人員不可以用單位名義申請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二、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有哪些?

1、概念的差異: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羣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它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屬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通過限定户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羣體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2、性質的區別: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現形式有差異: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户,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户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户。

4、繳納租金不同:一般情況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來講,肯定不能在不經單位同意的情況下用單位的名義去申請公租房。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也規定,單位可以申請公租房,然後單位再自行把這些公租房分給本公司的外來員工,所以,具體要以地方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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