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在南京如何申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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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來務工人員在南京如何申請公租房?

外來務工人員在南京如何申請公租房

(一)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書及有關內容真實性進行初審,並在本單位公示10日。

(三)用人單位應當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等報送市住保中心審核,市住保中心審核通過後,登報公示1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請。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審核程序由審核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核。

二、南京規定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一)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在本市務工期間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市級及以上技術能手稱號或競賽綜合成績前三名,取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工資格證書,經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在我市連續工作年限、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最低年限放寬至2年。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其他居住證明;

(3)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4)婚姻狀況證明;

(5)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公租房有哪些法律特徵?

第一,保障性。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税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羣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羣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第五,供應羣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羣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羣體。

南京的外來務工人員如果想要申請公租房的話,把材料遞交給公司即可,按照南京市政府部門的規定,外來務工人員要想申請南京的公租房,在當地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必須滿三年以上,而且人均收入要低於上一年度,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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