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設的公租房能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一、政府建設的公租房能買嗎?

政府建設的公租房能買嗎?

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政府建設的公租房。

購買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在綜合考慮建設、財務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此外,房地產企業或其他社會投資機構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且其土地用途為住宅的,可以先租後售,出租期限不低於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賃住房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計算。在規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後,可以繼續出租,也可按核定的價格出售。出售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在綜合考慮建設、財務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擬將公共租賃住房出售的,應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

公租房租賃期限為3~5年

要優化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過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積標準的商品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方面,各地要對公租房信息公開,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門檻,方便羣眾申請。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5年,合同期滿後將重新認定住房保障資格。

公租房承租對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為3~5年)後,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選擇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產權,也可繼續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予以騰退,不得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配建的商業用房、商品住房,將由產權人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出售或出租。

政府利用公共的資源和財產來建設公租房提供給那些沒有能力買房子的老百姓,但是這種提供是有時間和租金限制條件而不是直接的贈與,但是居民如果在長時間的居住下有特殊的情況而向政府要求購買的話,政府通過仔細的審查覺得可以批准的就可以購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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