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和房產證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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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和房產證區別有哪些?

不動產和房產證區別有哪些?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裏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後即可瞭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製機關不同:房產證監製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製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註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二、房產證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地方給買房的人頒發不動產證,這個和房產證都證實房屋的歸屬,但是兩者也有一定區別,從頒發機構、適用對象及證件內容上都不一樣。只要是不動產,都應該去辦理不動產證,而房產證是針對房屋方面的,買新房和二手房,都應當確保產證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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