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7.2K

(一)受助對象

北京廉租房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1、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我市每年規定的標準。

3、符合我市低收入家庭標準:

北京城六區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準從原規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97元(不含697元)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各遠郊區縣政府調整後的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二)租金計算公式

北京市城八區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每月40元,城八區廉租家庭月租房補貼最低限額調整為550元,月租房補貼最高限額為1500元,為使廉租家庭能夠租到相應的住房,城八區可根據本區市場租金水平提高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標準,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支付。

(三)租金繳納規定

1、租賃補貼

已確定為租房補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落實租賃房屋,並與房屋出租人簽訂《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租房補貼協議》,雙方當事人將合同報廉租住房申請人户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房屋出租人發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房屋出租人持《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和身份證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按月領取補貼資金。

2、實物配租

配租家庭所租房屋實納租金超過家庭月租房補貼數額的,超出部分由配租家庭自行承擔;低於月租房補貼數額的,按實際發生額發放租房補貼。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當家庭收入超過當年最低收入標準時,應當及時報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並按期騰退已承租的廉租住房。

《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當家庭收入超過當年最低收入標準時,應當及時報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並按期騰退已承租的廉租住房;違反規定不及時報告的,責令其退房,補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額,並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正當理由不能按期騰退的,經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續租,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相應提高其租金;不能按期騰退且無正當理由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退房,並處以提高後年租金2-5倍的罰款。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如果是外來務工的長期居住人員的或者是貧困的人員的都是可以申請公租房的,此時公租房是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住房的需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