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土地使用税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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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河北土地使用税的標準是什麼?

河北土地使用税的標準是什麼?

河北土地使用税的標準,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二、免税的情況有哪些?

國家預算收支單位的自用地免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對外出租、經營用則還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經營用地則不免。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衞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3年。

8.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9.免税單位無償使用納税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納税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與免税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的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税單位可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共是15層的大廈,一單位租用5層,一單位租用10層,則並不是只佔有一層的單位交税。

10.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司法實踐中,對於土地使用税的具體適用標準,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應當嚴格依據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適用,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土地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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