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2021年土地使用税徵期是什麼時候 - 如何徵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徵免範圍如何劃分?

城鎮2021年土地使用税徵期是什麼時候,如何徵税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三條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第四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具體計算方法: 佔用的土地面積×地級單位税額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期是什麼時候?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的詳細回答。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另外,如果你對徵收土地使用税還有其他疑問,請及時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三、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期是什麼時候又是如何徵税的相關知識,小編帶你瞭解到這裏,土地使用税是國家實現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的使用率的一種手段,土地使用税也能夠調節由不同地區的土地資源產生的極差,營造人與人公平競爭的一種環境。如果你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時,一定要及時瞭解有關方面的知識,以免產生不良影響,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