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概念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税這個概念對大多數人來説不是那麼熟知,其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納税人、税額、依據等方方面面範圍之廣。那麼,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包含哪些內容?下文是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閲讀了解。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含義
城鎮土地使用税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標準,按規定税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相關法律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1、納税義務人的基本含義
①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税人。
②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人。
③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税人;
④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2、徵税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3、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特點
①對佔用土地的行為徵税
②徵税對象是土地
③徵税範圍有所限定
④實行差別幅度税額。
三、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應納税額
1、計税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
①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②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③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税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税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2、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税率。: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①大城市l.5~30元;
②中等城市1.2~24元;
③小城市0.9~18元;
④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3、應納税額的計算
應納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税額
4、税額計算
①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②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以上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的具體內容,想必您已經對城鎮土地使用税這個名詞有了加深的瞭解。納税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在繳納税的同時,要清楚知道我們交的是什麼税,交多少,上交的的税作用在哪裏等民生問題。還有,城鎮土地使用税是有減免政策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