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資源税百度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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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賦予我們的所有的資源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所以各國都是在政府部門的統一監督和管理下合理使用自然資源的,並且國家的正常發展也得益於對這些資源的分配和規劃。就比如説土地資源吧,使用土地的同時是會產生土地使用税的,有部分民眾對於土地使用税資源税百度的具體概念就比較模糊。

土地使用税資源税百度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資源税百度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税,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標準,按規定税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税。

資源税是以各種應税自然資源為課税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税。資源税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徵的一般資源税和對級差礦租課徵的級差資源税,體現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即:所有開採者開採的所有應税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税;同時,開採中、優等資源的納税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税。

二、新的土地使用税減免規定有哪些?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本站的小編在以上文章中給大傢俱體的解釋了一下土地使用税的概念,之所以將土地使用税稱之為資源税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這本來就是通過自然資源徵收的税費,我國的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工作也是非常嚴格的,大家可以在本站網站中查詢到各種國家對於土地資源規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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