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售房出租土地使用税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9.07K

很多房屋在沒有經過房地產的銷售之前可能還沒有被公民實際利用到就不存在税費的問題,但是如果此時被出租就會出現不一樣的情況,那麼, 未售房出租土地使用税怎麼計算?其實未出售卻出租也相當於是被公民使用而需要根據正常的情形根據土地的面積計算税費。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未售房出租土地使用税怎麼計算?

一、未售房出租土地使用税怎麼計算?

第九條 房地產行業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開發的商品房進入銷售(含預售)階段的,根據預售許可證上標註的建築面積確定可售面積,按土地面積除以預售許可證上標註的建築面積,計算正確的土地分攤率,按月計算應納土地使用税並進行預提。土地分攤率=土地面積÷可售面積(預售許可證上標註的可售面積) 每月應繳土地使用税=當月初未售可售面積×土地分攤率×相應税率÷12本年應繳土地使用税=每月應繳税款之和地下車庫在預售許可證上標註為可售。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計税依據是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計税依據和應納税額的計算

(一)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規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幅度税額,拉開檔次,每個幅度税額的差距規定為20倍。

經濟落後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標準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二)計税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義務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

納税義務人實際佔用土地面積按下列方法確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等到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三)應納税額的計算

全年應納税額=實際佔用應税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税額

綜上所述,儘管房地產主要是銷售房屋而在部分房屋沒有出售卻直接出租的情況也是要被認定為是投入市場給公民受益的情況,所以需要按照正常的徵税標準來收取相應的土地使用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