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使用税減免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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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出租土地使用税減免的申請程序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減税或免税的照顧:

1、納税人因停產、停業、歇業、辦理註銷而導致房產、土地閒置,造成納税確有困難的;

2、受市場因素影響,納税人難以維繫正常生產經營,出現較大虧損的,或支付給職工的平均工資不高於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且納税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不足以繳納税款的;

3、納税人因政策性虧損,造成納税困難的;

4、因不可抗力,如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意外社會現象,導致納税人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造成納税困難的;

5、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屬於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的產業的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的;

6、其他經省地方税務局批准的納税確有困難的納税人。

二、納税人如何辦理政策性減免税申報手續

1、凡符合上述政策性減免税規定的納税人可在税務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向區。縣地方税務局主管税務所提出書面的減免税申請,並按要求填寫《納税單位減税、免税申請書》、《房產税扣除計税房值審核情況表》或《城鎮土地使用税扣除計税面積審核情況表》,填好後加蓋公章。各類表格一式三份,納税人自己留存一份,報主管地方税務機關兩份。

2、受理人對納税人報送的資料根據審核權限進行辦理,徵收分局移送分局税政宣傳科,檢查分局移送分局審理科。

3、主管徵收分局或檢查分局對納税人的《減免税申請表》及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有關證明、資料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並根據局長或主管副局長意見,屬權限範圍內的,無論同意與否均擬文批覆納税人,並將批覆文件錄入電腦和存檔。屬權限範圍外的,應填寫《減免税呈報表》加蓋公章後報市局。

4。市局辦公室收文後按申請減免税種分別送有關業務處審核。屬於核准減免税的,由業務處簽署意見後送分管業務副局長籤核。屬於審批減免税的,須提交市局減免税審批小組討論,最後集中送分管副局長或局長籤批。經市局同意減免税的,由市局辦公室核發減免税批覆書,送納税人一份,市局辦公室和有關征收分局或檢查分局各存檔一份。

申請出租土地使用税減免需要納税人提供相關的材料上編在上文給你總結出來了,並且通過有關部門和機構的程序審批,才能獲得減免的資格。因此,小編認為,納税人在提出申請前,最好到有關部門做一個詳細的諮詢,並且提前做好對規定相關材料的準備,確保申請程序能夠順利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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