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隨着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税收一直是大家討論的熱門話題之一。依法納税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人的一生都要繳納各種各樣的税,我們在使用土地的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土地使用税。徵收土地使用税是政府管理土地的方式之一,在某些情形下,土地使用税是可以免徵的。那麼,免徵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下面,就由小編來告訴大家。

免徵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免徵土地使用税就是根據税務法的規定,如果符合免徵的條件,就予以免徵,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國家相關機構以及文化相關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廟自用的土地,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用地和寺廟內的宗教人員生活用地。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參觀遊覽的用地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地。以上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於免税範圍。

(二)國家建設相關

1、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企業內部綠化用地不免)

2、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指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農副產品加工廠佔地和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單位的生活、辦公用地不包括在內。

包括:在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內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於採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

3、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納税人經有關部門批准後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納税人通過出讓、轉讓、劃撥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三)衞生教育相關機構

1、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衞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2、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四)其他機構

1、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2、免税單位無償使用納税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納税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單位與免税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税單位可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3、政策性免税:

(1)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在廠區以外、與社會用地段未隔離的

(2)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

(3)鹽場的鹽灘、鹽礦的礦井用地;(鹽場、鹽礦的生產廠房、辦公、生活區用地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4)城市公交場站、道路客運場站的經營用地。城市公交站場運營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車站、停車場、保養場、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道路客運站場運營用地包括站前廣場、停車場、發車位、站務用地、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而人們一直在消耗着土地,所以政府需要通過一系列的辦法來優化土地的使用,加強土地税務的管理,而徵收土地使用税就是其中的方法之一。還有,有的地方的土地使用税是可以免徵的,免徵的意思就是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税了,比如一些非營利的衞生機構免徵土地使用税。所以,如果您滿足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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