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徵税對象有哪些 - 怎樣不交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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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單位如果需要使用國家的土地,按照規定,應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給國家。土地使用税不涉及農村,它只向城鎮地區使用土地的人們收取,所以它也被稱之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一般來説,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是根據使用土地的面積來決定的,但其實國家制定了免税政策,有一定的情況下,個人或單位使用土地是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那麼,個人或單位怎樣不交土地使用税?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土地使用税的徵税對象有哪些,怎樣不交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徵税對象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二、怎樣不交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如用於建設公園、寺廟等用途的土地。在其他情況下,個人或單位使用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它會根據所在城市的大小而有不同的税收標準,一般來説,大城市所收取的税費會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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