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税建制鎮屬於免税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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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鎮土地使用税建制鎮屬於免税範圍嗎?

城鎮土地使用税建制鎮屬於免税範圍嗎

建制鎮不屬於土地使用税的免税範圍,土地使用税在建制鎮徵收,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對於建制鎮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批准後執行。因此,建制鎮的具體徵税範圍是需要批准後才可以執行的。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二、土地使用税的免税範圍

1、法定項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徵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難減免。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級地税局審核,報國家税務總局批准。

3、耕地徵用免税。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1年內,免徵土地使用税。

4、貧困地區減税。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税法規定最低税額的30%。

5、企業免税用地。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比照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6、土地改造減免期限。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由各省級地税局在税法規定的免税期內確定具體的免税期限。

7、特定土地減免。下列土地的徵免,由各省級地税局確定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產管理部門在房租調整改革前徵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

(5)集體和個人舉辦的各類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用地。

每個地方在土地使用税實施過程當中的有些細節上的政策可能會存在着差異,因此,我們在交土地使用税的時候,也沒有必要去了解其他的省份,直接到本地的税務機關去查詢建制鎮的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政策就最清楚了。税務機關的政策都是公開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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