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的處罰方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我們大家肯定都知道犯罪,對於犯罪的問題在我們社會當中是有發生的,我們都知道犯罪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因為犯罪是違反了我們國家的法律的。所以説對於犯罪我們是有處罰的。犯罪也有很多的情況其中就有單位犯罪。那麼單位犯罪的處罰方式是什麼?

單位犯罪的處罰方式是什麼?

從各國刑法理論、立法體例和司法實踐的運作來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單罰制。

即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法律規定只處罰單位內部的自然人或只處罰單位。單罰制包含以下兩種情況。

1 .只處罰單位的自然人而對單位本身不予追究。這種對單位犯罪的懲罰被稱為代罰制。適用代罰制的主旨是想通過對單位自然人的適用刑罰來達到制止和預防單位犯罪的目的。代罰制是不承認單位具有犯罪能力而在客觀上又存在着控制單位犯罪的實際需要的情況在刑事政策上所體現的一種調和。在代罰制下,因為單位自身並未受到任何制裁,它有可能通過提供各種救濟方式使受罰的自然人得到補償。其不利方面是明顯的。

2 .只處罰單位組織自身而不對實施了犯罪行為的單位內部的自然人進行處罰。這種體制被稱為轉嫁制,其理論根據導源於古老的侵權行為賠償法中的“僕人有過,主人負責”的轉嫁罪責説。它肯定單位犯罪的存在,比較重視單位整體的作用和功能,想通過懲罰單位本身來提高其對社會的責任感和道義感,以維護社會正義,建立起符合社會需要的法律秩序和倫理觀念。單罰制在懲罰單位犯罪方面表現了它的積極作用,但其消極方面也不容忽視:

第一,責任的不公平性。單位犯罪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社會組織犯罪,是單位組織自身與自然人犯罪行為相結合的產物,二者緊密聯繫不可分離,否則便不能構成單位犯罪。單罰制的存在客觀上導致了犯罪主體與受刑主體的分離,違背了罪責自負原則,體現出承擔刑事責任的不公平性。

第二,弱化了刑罰的威懾效力。“刑罰不外是社會對違反它的生存條件的行為的一種自衞手段”

① ,作為社會防衞的最後手段的刑罰,如果不能罰當其罪必然會損害其聲譽,導致其威懾力下降,其結果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單位組織通過犧牲其自然人成員的辦法來達到犯罪目的,或者因只懲罰單位自身而使實施了危害行為的自然人逃脱了法律制裁,其負面影響較大。

(二)兩罰制。

兩罰制又稱雙罰制。這是鑑於單罰制的缺陷而產生的一種新的處罰單位犯罪的體制。其具體內容是,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既對單位自身進行處罰又對其內部的自然人成員進行處罰。它克服了單罰制的一些弊端,為不少國家立法所採納,成為一種比較理想的懲罰單位犯罪的體制。如1954 年《 日本防止不正當競爭法》 第五章第二條規定:“法人代表或法人和個人的代理人僱傭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在有關該法人或個人的業務上實施了前條的違法行為時,除了應當處罰行為人之外,對該法人或個人也應處同條所規定的罰金刑。”1962 年美國《 模範刑法典》 在《 責任的一般原理》 一章中專門規定了“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其代表人的責任”的條款,對認定有罪的法人處以罰金,同時對直接責任者科處相應的刑罰。兩罰制的主要優點在於:

第一,比較科學合理。單位作為一個由人、物等要素構成的有機整體,其刑事責任的承擔也應具有整體性特點。兩罰制使單位自身及其內部人員同時承擔因實施危害行為而由刑事法律強加的於其不利的後果,以促其收斂改過,循法自律。

第二,兩罰制是對民法經濟法行政法等普遍適用的“法人責任原則”的遵循,具有其自身的法律淵源,體現了法律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

(三)保安處分。保安處分是基於單位無意識能力同時又無可置疑地對社會存在破壞性的考慮,以刑罰二元論為結構,對單位犯罪進行控制的一種法律措施。如法國的修改刑法案第89 條就承認了“停止法人活動或解散法人” 的保安處分。還有一些國家如日本等,也通過特別法的規定,承認了“解散法人”“禁止營業”“一定權能的剝奪” “警察監視”等保安處分規制。反映了對單位犯罪進行處罰的新的立法趨勢。

我國刑法沒有像國外刑法那樣規定法人犯罪而規定為單位犯罪,這是從實踐中存在的大量的非法人組織犯罪需要動用刑罰加以懲處的情況考慮來設置的。

從我國刑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採取的是兩罰制的刑罰體制,既符合懲治單位犯罪的實際需要,也順應世界刑法懲治法人犯罪的潮流,可以避免單罰制下偏執一隅的弊端。我國刑法還設置了單罰制以彌補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無法採用雙罰制的不足。

刑法分則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犯罪但只處罰自然人的法條共7 條涉及8 種罪名,包括第一百零七條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六十一條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第一百六十二條妨害清算罪,第二百四十四條強迫職工勞動罪,第三百九十六條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由此可以看出,兩罰製為主,單罰製為輔是我國懲罰單位犯罪的方式。

對於單位犯罪的處罰方式是什麼的問題我們國家的法律當中是有相關的規定的,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是需要認識單位犯罪的,對於單位犯罪是需要有了解的,這樣才可以更加容易的瞭解相關的處罰方式。對於處罰方式的問題也是和個人犯罪是有不同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