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屬於司法救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申請國家賠償屬於司法救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嗎?

一、申請國家賠償屬於司法救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嗎?

國家賠償不屬於救濟。救濟是救助接濟的意思,是因為被救濟人貧困或者缺少謀生途徑,或者有殘疾,或者有重大疾病,生活艱難困苦,政府出於人道主義及每個公民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因予以救濟幫助。

國家賠償是因為國家或者政府因為行為失當,導致個人財產損失或者健康損失以及青春時間損失,經過糾正,所應該給予補償。

二、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情況

按照法律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具體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申請國家賠償不屬於救助的一種,國家賠償的原因是國家因為某種原因侵害了公民的權利,按照法律理應對其進行賠償。而救助的前提是被救助者因疾病或貧困需要人道主義救援,並不是國家造成的這一結果,因此兩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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