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税票處罰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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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税票處罰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虛開增值税票處罰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1、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税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案(刑法第205條)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的税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

致使國家税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虛開增值税票處罰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具體介紹,通過了解可知,國家對於虛開增值税票的處罰是嚴格的,根據所犯情節的輕重,有不同的處罰標準。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開取有效的專用税票,不僅是為了自己,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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