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國家如何處理?
一、電信詐騙國家如何處理?
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公安機關有義務和責任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如下:
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衞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衞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户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
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電信詐騙逮捕了多久進行判刑?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但經批捕後逮捕,則可繼續羈押,一般偵查期限是兩個月,但經批准後可延長。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時間可達一個半月,期間還可退查兩次,每次補充偵查時間是一個月,審判階段一般是一個半月的時間。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綜上所述,電信詐騙一般會根據線索找到主犯,將主犯和其餘從犯都進行逮捕,根據具體的涉案情況來進行判刑,若電信詐騙案的主犯基及時退贓,那其量刑標準可能會減輕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