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未遂如何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5.81K

一、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未遂如何認定?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未遂如何認定?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未遂的認定是已經着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但是,該《解釋》並未規定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具體情形。

至於何為情節嚴重,該《解釋》雖未明確,但可參照該《解釋》第一條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界定。同時,由於詐騙罪和盜竊罪同屬侵犯財產型犯罪,刑法條文中,也是將數額巨大與情節嚴重,數額特別巨大與情節特別嚴重相併列,可見其立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二、詐騙罪的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詐騙未遂的定罪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二)“數額巨大”是指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2、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3、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像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電信詐騙這樣的一種行為是比較常見的,因為現在我們國家在電話這方面管理,比如説一個號碼信息方面的個人隱私的泄露還是比較嚴重的,這就給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