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形式有幾種 - 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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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形式有幾種,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信用卡詐騙形式有幾種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

4、進行惡意透支

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依照《刑法》的規定,行為人除了實施上述四種行為之一以外,還必須具備數額較大的要件。如果數額不大,即使有上述行為,也屬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至於什麼是“數額較大”,目前尚無明確的司法解釋。但根據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詐騙罪的數額較大的起點可以參照此規定以5000元為宜。

二、信用卡詐騙犯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1)數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綜上,大家應該已經知道信用卡詐騙形式主要分為了四種,而其中比較常見的也就是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為了,有些時候可能不經意間就會存在惡意透支的行為,但畢竟此時尚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因此也就沒有認定行為人是構成刑事犯罪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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