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法律法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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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法律法規是什麼?

強姦屬於嚴重刑事犯罪,對受害人的身心健康產生巨大影響,有的受害人羞於開口,不去公安局報案,讓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這是不應該的,對於受害人而言,報案是維護自身權益最好的方式。而我國刑法及司法解釋在強姦罪方面有明確規定,那麼,強姦罪法律法規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一、強姦罪法律法規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強姦罪的特徵是什麼?

1、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願

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係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的惟一要件。對於有的被害婦女由於受到威脅、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志。同無責任能力的婦女(如呆傻婦女或精神病患者)發生性關係的,由於這些婦女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因此無論其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姦婦女罪。

2、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這裏所説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脅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以迫使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殺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親屬相威脅的;以揭發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利用職權、撫養關係、從屬關係及婦女孤立無援的環境相脅迫等等。

由此可見,根據強姦罪法律法規,構成本罪的,最低刑期也是有期徒刑三年,如果情節十分惡劣,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法院在對強姦罪進行認定的時候,要看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犯罪分子是否以暴力方式與受害人發生性行為等。強姦屬於嚴重犯罪,公安局一般都會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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