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違法與犯罪的界定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行為的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的程度是區分違法和犯罪的界限。
《治安管理處罰法》其中並沒有單獨針對“性騷擾”行為的條文,只是在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另外《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猥褻罪的對象從"婦女"擴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將得到法律保護。
二、性騷擾構成犯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三、性騷擾構成犯罪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7、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實在相關的法律制度當中並沒有性騷擾的罪名,性騷擾的話一般是按照猥褻去追究法律責任的,而且根據性騷擾的實際情況,最新的法律制度當中明確規定,如果對男性進行性騷擾的話,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