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性騷擾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1K

一、對女性騷擾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對女性騷擾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騷擾並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騷擾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性騷擾罪的表現形式

1.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

2.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設置環境方式:即在工作場所周圍佈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廣義的性騷擾並不限於異性間,對象亦不單指婦女而言;同性間亦可構成性騷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我國法律對女性合法權益的一些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禁止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禁止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衞生等部門按照其職責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善後工作,婦女聯合會協助和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視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禁止賣淫、嫖娼。

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對婦女進行猥褻活動。

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婦女進行淫穢表演活動。

婦女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絡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綜上所述,我國的法律還是切實保障我國婦女的利益的,如果一旦有嫌疑人對女性做出口頭上的挑逗行為,讓女性感到非常不適,或者直接採取了行動對女性進行性騷擾,女性應該保留好相應的證據,直接報警,一般情況下,會對嫌疑人判處5~15日的拘留,同時並處以500元的罰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