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最長時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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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拘留最長時間多久?

司法拘留最長時間多久?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司法拘留這一強制措施時,首先,應由承辦案件的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提出意見,報請本法院院長審查批准,然後,製作《拘留決定書》,交司法警察執行。執行拘留時,執行人員要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讀《拘留決定書》。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對人民法院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但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對當事人司法拘留?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要尊重法官,遵守法庭秩序,如果惡意擾亂,對撞法院人員,可以對其司法拘留。情急一般的,在七天以下,嚴重的話,最長可以是十五天。做出司法拘留的機構是法院,具體執行的應該是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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