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後還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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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視居住後還會判刑嗎

監視居住後還會判刑嗎

監視居住只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所謂強制措施只是一種偵查手段,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竄供,毀滅證據,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關到看守所裏也好還是在家裏監視也好,只是視案件情況而輕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

被採取了強制措施並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偵查偵查,也就是你有沒有犯罪還在"查",你現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審查起訴以後就叫被告人,這兩個階段公檢法都只能稱你"涉嫌"什麼什麼罪,只有到有罪判決下來,你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麼罪。

二、監視居住的條件包括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綜上可知,被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並不逮捕就有罪或無罪,一切還需要經人民法院的審判後才能確定是否有罪,犯的是什麼罪,具體該怎麼量刑。因此監視居住後並不一定會判刑。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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