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監視居住 - 監視居住期間違規的會被逮捕嗎?
現實中,並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監視居住的,這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監視居住條件才可以。那究竟哪些人可以監視居住?被採取監視居住的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那要是在監視居住期間違規的會被逮捕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監視居住?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四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可見,凡是可以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必定也可以監視居住,但是不是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列情況之一,便可以在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這兩種強制措施中隨意選用一種。
二、監視居住期間違規的會被逮捕嗎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五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種紀律約束,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
只有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而被採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違反刑訴法相關規定情節嚴重,才能予以逮捕。
而對於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而被採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在被採取監視居住期間嚴重違反有關規定,也不能逮捕,否則有悖刑訴法第六十條規定的逮捕證據標準。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符合逮捕條件的,予以逮捕。
根據上文的介紹,要是被監視居住人在監視居住期間違規的話,只有在情節嚴重,同時符合逮捕條件的,才會給予逮捕。同時,本站小編還為大家整理了可以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範圍,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