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損害司法鑑定委託須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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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損害,在大家的生活中難免會遇到,而關於這方面房屋損害司法鑑定也是有着相關規定,而房屋損害司法鑑定委託須知大家都清楚地瞭解了嗎?今天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給大家簡單講解一下。
一、申請人應持下列資料辦理委託手續:
1、房屋安全司法鑑定委託書(必須矛盾雙方當事人一致委託或司法、仲裁
機構委託);
2、房屋所有權證或其它證明其民事權利的合法有效證件;
3、房屋原設計圖及相關建房技術資料。
二、工作流程:
1、受理申請;
2、現場查勘、檢測;
3、結構複核計算;
4、製作《房屋司法鑑定書》;
5、發放文書。
三、服務時限:
由甲、乙雙方約定。
四、房屋受損的司法鑑定:
1、司法鑑定必須由法院或仲裁機構委託,或當事雙方共同委託,單方委託的司法鑑定無效;
2、因此,建議申請當地建設質量管理部門仲裁,或直接起訴法院,法院會重新委託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做出相對公正的鑑定結論。
3、如不服該鑑定,可以另委託一家信譽好的機構或更上一級司法鑑定。
4、涉及到多户居民的財產利益,一定要齊心,才能有力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認為待證事實需要通過鑑定意見證明的,應當向當事人釋明,並指定提出鑑定申請的期間。
綜上所述,關於房屋損害司法鑑定委託須知的問題,法律都有明確的相關的法律規定,委託者必須要按照相關的房屋損害司法鑑定的相關規定以及相關的法律的程序,法律對於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這樣的規定能夠更好的提高司法鑑定的結果以及效率,讓司法鑑定更能夠幫到人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網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