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要多少時間 - 相關規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受到人身傷害的時候,如果人們要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就要做一些司法鑑定。但是司法鑑定要多少時間呢?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一問題的答案。下面就由本站的小編來為大家説明一下這個問題。
一、司法鑑定要多少時間
1、鑑定若立即受理的,簽訂協議書之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快的一週之內完成.
2、鑑定結論是訴訟時對因侵權受人身損害進行索賠的證據。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起訴.
3、事後報警,因為過去的時間較長,若沒有證人或其他證據,交警很難作出公平公正的責任認定書。
二、相關規定有哪些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
第二十六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關於司法鑑定要多少時間的問題,如果是立即受理的鑑定所用時間較短,事後長時間過後,鑑定可能要麻煩一點,因此小編提醒,不要錯過鑑定的最佳時間,以免鑑定出現誤差。而且司法鑑定僅僅可用作證據,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話,完全可以採取起訴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