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司法鑑定是否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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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司法鑑定是否書面

申請司法鑑定是否書面

可以 自己找材料

1、傷殘個人出具傷殘認定意見書、委託鑑定書、個人申請書等材料,上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

2、局醫療保險科審核上報的材料,合格後定期安排鑑定;

3、局醫療保險科視鑑定疾病的病種在勞鑑委員會勞鑑專家庫中隨機選取有關科室的勞鑑醫生對傷殘等級進行鑑定;

4、及時將傷殘等級鑑定結果告知鑑定本人;

5、傷殘個人對市勞動保障部門的複檢鑑定結果不服,可向省勞鑑委員會申請複檢。

6、將省勞鑑委員會做出的鑑定結果及時告知市醫療保險局、企業、和工傷職工個人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

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説明理由。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

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

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鑑定對象。

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

申請司法鑑定是需要進行書面材料的提交,自己需要進行一定的諮詢,因為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會存在不小的爭議,自己需要合理的運用有關的法律,在程序的處理上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錯誤,這樣自己的事情處理就會完美的結束,自己就不需要過度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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