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司法鑑定主要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林業司法鑑定主要內容是什麼?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的發展,林業在我國的地位也不斷地提高,近年來關於林業的訴訟案件不斷增多,林業司法鑑定也顯得極為重要。那麼林業司法鑑定是怎樣的,和一般司法鑑定是一樣的嗎?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林業司法鑑定主要內容。

一、林業司法鑑定的主要內容

隨着林業經營體制和經營方式的不斷改革,林業案件的種類和複雜性都會有所增加。需要進行司法技術鑑定的林業案件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這些案件中,可能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內容主要有:

林地界限、面積勘測;林木種類、株數、材積測定;幼苗幼樹種類、數量測定;林業經濟動植物種類、數量、效益評估;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調查分析;林木種苗質量等級檢驗;營造林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各類森林採伐等經營活動效果評定;野生動植物種類、數量、保護等級調查與鑑別;森林病蟲害、森林檢疫對象種類、等級鑑別與檢驗;各種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森林資源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綜合效益損失評估;其它林業專門性問題的鑑別和判斷。

二、林業司法鑑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一般情況下,林業司法鑑定的程序同其它司法鑑定程序基本相同,但鑑定過程有本行業獨特的方法。

1、委託

林業案件發生後,訴訟主體可以就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證據內容委託相應的鑑定組織進行鑑定。委託人可以是司法部門,也可以是訴訟當事人。訴訟當事人既可以雙方共同委託,也可以單方委託。受委託機構或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或技術水平決定是否接受委託。

接受委託的,應當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合同書。合同書除應包括一般合同所應包含的內容外,最重要的是要明確鑑定範圍和內容。同時,委託方應向受委託方提供相關的檔案或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2、制定鑑定方案計劃書

鑑定機構或鑑定人接受委託後,要制定詳細的鑑定方案計劃書。計劃書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主要內容:組織人員安排,鑑定的技術方案,各階段的時間安排等等。

3、鑑定組織與實施

這是鑑定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主要包括現場勘測、收集歷史檔案資料,調查走訪知情人,對其它證明材料的甄別查驗,調查數據的整理、計算與分析,對檢材進行檢測化驗分析等等。

4、製作鑑定文書

鑑定文書主要包括鑑定報告文本、數表、圖件及附件。鑑定報告主要應包含以下內容:案情簡述,委託部門或個人及委託鑑定的範圍和內容,鑑定過程的起始時間,鑑定的組織實施及所採用的方法和技術手段,其它相

關證據的認證説明,確定相關數據的基準時間,所委託鑑定內容的鑑定結論等;數表和圖件根據鑑定項目來確定是否需要,數表類型及圖素也依鑑定內容來確定;附件主要應包括鑑定委託書、主要書證的原件或複印件、鑑定機構資質證明或鑑定人自然情況證明等。

5、鑑定材料歸檔

鑑定文書提交後,鑑定機構或鑑定人應將鑑定過程中所取得的相關材料整理歸檔。檔案的保存時間應根據案情的輕重複雜程度來確定,案情越嚴重越複雜,其檔案的保存時間應越長。

6、參加訴訟

我國目前有關司法鑑定制度方面的法規尚不完善,司法鑑定機構或鑑定人也沒有法定的義務要出庭參加訴訟。但作為一個法治化國家,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司法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就更應盡到此項義務,在案件審理時都應作為證人出庭參加訴訟。在目前情況下,有些林業案件並不需要由人民法院審理,而是由公安、林政、林業主管部門或其它相關部門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也應積極配合案件處理部門的工作,就相關的專門性問題作出詳盡的解釋和説明,盡到證人應盡的義務。

以上就是林業司法鑑定的主要內容以及林業司法鑑定程序和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瞭解。林業司法鑑定需要對所涉及的事物進行野外現場勘查和測定,能夠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林業司法鑑定程序同其它司法鑑定程序基本相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