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司法鑑定人資格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1W

一、法醫司法鑑定人資格是什麼?

法醫司法鑑定人資格是什麼?

根據《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鑑定人資格取得的條件中,比較重要的是:

1、具有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

2、申請從事經驗鑑定型或者技能鑑定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因此,應當具有相關專業的學歷,有相應鑑定機構工作經歷。

二、物證司法鑑定的要求是什麼?

必須是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擔任鑑定工作;鑑定人員必須同案件無任何利害關係,必須由社會公認的權威機構或權威人士出具正式鑑定證書。以此保證鑑定結論的客觀、公正、正確、權威,從而為法庭和當事人接受。在偵察工作中物證鑑定的對象和內容是各種文書、痕跡及與案件有關並需要查明的物品。痕跡鑑定既包括進行同一認定的形象痕跡,如指印、腳印、工具痕跡;物體斷離痕跡;也包括只能進行種類認定的各種微體物證,如毛髮、纖維、玻璃碎片、金屬屑、泥土等。物證鑑定中的文書,不是作為書證的文書,而是作為物證的文書。它們往往被作為犯罪手段,通過鑑定證明其是否由罪犯所為以及在犯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三、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含提取、保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司法鑑定人員是有非常明確的要求的,因為司法鑑定是屬於利用專業知識所作出的一種判斷,可以作為法院作出判決的參考依據,所以司法鑑定人員的資質非常的重要,一般都要求具有相關的專業水平同時從事相關工作,達到一定的年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