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司法鑑定程序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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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司法鑑定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精神司法鑑定程序是怎麼樣的?

1、首先由人民檢察院委託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2、司法鑑定機構首先應明確鑑定的目的和要求,審閲案情和病情等有關材料,擬定鑑定方案。

3、對被鑑定人進行軀體的、神經系統的和精神狀態的各項檢查,必要時還應做心理測驗、腦電圖、CT掃描及其他特殊檢査。

4、通常由3?5人組成的鑑定小組進行鑑定,簡單案件也可由專家個人承擔。最後根據檢查所見,結合案情,進行分析説明,作出鑑定結論,繕寫鑑定書,交付委託鑑定機關。

二、司法鑑定精神病的法律能力評定的分類為:

1、刑事責任能力:

責任能力評定的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其中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獨立地以自己的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3、其他相關法律問題:

性自我防衞能力:女性精神障礙患者,常容易遭受性侵害。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性自我防衞能力的評定,要結合精神障礙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和其對該性行為的實質性辨認能力。

精神損傷:大多數精神障礙患者的起病形式是緩慢隱襲起病,起病沒有明顯的心理和環境刺激因素,但也有一些患者是在遭遇外界強烈的心理刺激後,即在一定的生活事件作用下急性或亞急性起病。

三、哪些行為不可以從事司法鑑定工作:

1、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2、利用職權謀取個人利益,曾被相關部門公開處分的情況;

3、原來是鑑定登記人員,但由於某些原因被撤銷了職位,也不可以從新申請從事這方面的工作。

看完這幾個行為,説明我們國家對司法鑑定工作的人員有很嚴格的要求,不僅是理論和技能方面過關,在個人的思想道德方面也是有很高的要求。

四、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人員要求:

1、個人有考取從事司法鑑定相關工作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説明司法鑑定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都是達到合格的。

2、個人的學歷起碼是本科,並且具有從事司法工作5年以上的經驗或者有考取司法工作相關的職業證書。

3、如果學歷和證書都不具備,那就要求司法工作的經驗有10年以上,這樣才能證明你的工作能力是非常專業的。

只要你滿足以上要求之一,就可以申請從事司法鑑定工作人員。

綜合上面所説的,精神病是可以時行做司法鑑定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符合條件,一般在鑑定的時候就需要提交各項的材料,只有得到鑑定的結果,執法人員才會給予案件進行判決,所以,對於此鑑定的要求是特別高的,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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