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條件都有什麼 - 怎麼判死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4W

根據相關法條規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照刑法則規定符合適用死刑條件,具有下列從嚴處罰情節,且無法定或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依法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判死刑條件都有什麼?怎麼判死刑?

(1)實施搶劫、盜竊、強姦等犯罪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並造成死亡後果的。

(2)聚眾鬥毆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責任人。

(3)僱兇者直接策劃、組織、指揮故意殺人,或者僱兇者直接與受僱者共同實施故意殺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後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釋考驗期內故意殺人,並致人死亡的。

(5)出於報復、姦情、圖財等動機,預謀殺人並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從重情節或多個酌定從重情節的。

(6)符合累犯條件,且前罪系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嚴重影響人民羣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後罪為故意殺人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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