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違法行為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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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違法行為怎麼規定?

一、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違法行為怎麼規定?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為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為。

二、犯罪對象

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

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近親屬,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或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有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關係的人。

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

法律並沒有界定“關係密切的人”的內涵和外延,具體的適用範圍有待於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作出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基於血緣產生的除了近親屬之外的其他親屬關係;基於學習、工作產生的同學、師生、校友、同事關係;基於地緣產生的同鄉關係;基於感情產生的朋友、戀人、情人關係;基於利益產生的客户、共同投資人、合同、債權債務關係;基於其他關係產生的互相信任相互藉助的其他關係人。

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

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

其他與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

行賄受賄的行為在社會中非常的常見,就是因為這樣的行為普遍,所以人們對於國家工作人員的印象才不是特別的理想,行賄與受賄是對向犯的關係,通常兩罪是同時構成同時既遂的,但是也存在一方構成犯罪,另一方無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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