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立功的表現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一、犯罪嫌疑人立功的表現有哪些?

嫌疑人立功的表現有哪些?

立功表現為以下兩種情形:

1、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犯罪人之間往往互相瞭解各自的犯罪行為,犯罪人在歸案以後,不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發檢舉他人的犯罪行為,因此是一種立功表現。

2、提供重要線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各種犯罪線索,例如證明犯罪行為的重要事實或有關證人等。除上述刑法列舉的兩種立功表現以外,下述情形也應視為立功:

(1)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在逃的罪犯,可以節省司法成本。因此,這種行為應視為立功表現。應當指出,犯罪人協助司法機關緝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與其無關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確實協助司法機關捕獲罪犯,就應視為立功表現。

(2)犯罪人在羈押期間,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殺、脱逃或者其他嚴重破壞監視行為,及時向看守人員報告。

(3)遇有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奮不顧身加以排除,等等。

二、重大立功表現是什麼?

1、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突出貢獻的行為,

2、那麼重大立功表現則是: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重大貢獻的行為,

3、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刑事訴訟上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自首,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本人去公安機關自首,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親屬陪同其自首,犯罪嫌疑人在其親屬的強迫下自首的,不影響其自首情節。

2、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立功主要包括,揭發,檢舉,提供線索,協助緝捕或者阻止他人犯罪的。

3、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為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危害程度沒有造成,因此,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實施了教唆犯教唆之外的犯罪,那麼教唆犯是不需對此犯罪的。

綜上所述,嫌疑人被逮捕後,會被關在看守所,公安機關繼續偵辦案件。最終法院判刑後,在服刑期間,嫌疑人揭發其它人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線索的,可以認定是立功,這樣,法院可以酌情減刑。而未宣判之前,嫌疑人有立功表現的,是從輕處罰的條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