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緩刑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6.38K
交通肇事罪緩刑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肇事罪緩刑量刑標準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應當注意,對於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機關主動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單位或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歸案的;只要歸案後能如實交待犯罪事實經過,並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的,都應以投案自首論。道路交通法中規定了在事故發生後,司機的義務應當是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如果事故屬於是重大事故,其後果達到了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就構成了犯罪。我國刑法對自首的規定,並沒有對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

所以,行為人在實施過失犯罪後,即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後,積極搶救傷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門投案,並如實陳述事實經過的行為,其行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條件,應依法認定為自首情節。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及時處理現場,留在原地等待交警來處理,不要因為過於驚慌而逃跑,否則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