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故意犯與過失犯罪的區別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一、對故意犯與過失犯罪的區別有哪些?

對故意犯與過失犯罪的區別有哪些

1、主觀意識不同: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而過失犯罪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

2、刑事處罰不同:《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責任,而且必須是過失行為已經給社會造成危害結果。

3、結果對定罪影響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慮結果,只要有主觀故意,即可構成犯罪,結果只是對量刑有影響。而過失犯罪必須是已經造成了危害結果,沒有造成不會構成犯罪。

二、對過失犯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過失犯罪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過失犯罪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由於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主觀意識不同,所以整體程度上來講,我國法律制度中對故事犯罪的處罰比較輕,在過失犯罪中,只有造成危害結果的,才會追究刑事責任。無論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判刑標準需要根據犯罪情節準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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