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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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虛開發票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虛開發票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最新虛開發票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處罰。虛假髮票罪既遂的處罰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 之一

【虛開發票罪】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虛假髮票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主要包括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徵管制度。

從現代税收制度來看,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從發票的功能來看,發票既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也是税務稽查的重要依據。虛開發票的行為,在沒有產生商品購銷或者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就開具了交易內容並不存在的憑證,使得會計核算與現實交易存在誤差,嚴重影響會計核算的真實性,使國家對國民經濟發展相關數據的掌握存在偏差,因此,虛開發票的行為,侵犯了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此外,發票是國家進行税務稽查的重要依據,通過虛開發票,可以使不法經營者多列成本,減少所得税等税種的應納税額,達到偷逃税款的目地,從而侵犯了國家的税收徵管制度。

2、客觀要件

虛開發票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1)為他人虛開。行為人在沒有銷售商品或者沒有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為他人開具發票;或者是行為人雖然銷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務的情況下,但為他人開具交易內容或交易數量、金額不實的發票。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都是使用合法持有的發票為他人虛開,這是虛開發票的主要形式。

(2)為自己虛開。行為人在沒有商品交易或是提供或接受服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發票。由於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發票可以用來騙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進項税款,為自己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罪的情況也較為常見。

3、主體要件

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成為虛開發票罪的主體。

本罪的主體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虛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這些單位和個人,為了謀取“手續費”等非法利益,開具虛假或者不實的發票。

(2)非法獲得虛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這些單位和個人通過獲取虛開的發票來獲得非法經濟利益或者掩蓋自己的違法行為

4、主觀要件

虛開發票犯罪為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違反税收法律制度,還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間接故意和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虛開發票這種行為已經嚴重的侵犯國家對於增值税等相關發票的管理秩序,同時也會侵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正是因為這樣,只要存在這種行為,將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進行處罰,而情節嚴重的,將會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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