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構申請批捕要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5.84K

公安機構申請批捕要多久?

一、公安機構申請批捕要多久?

一般是七天之內做出申請的,如果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檢察院通過了申請的話就是可以馬上進行逮捕的。逮捕之後就是繼續進行偵查,進入到下一個刑事案件的階段。公安機關認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時間要求是在收到申請後7天內。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情況。當公安機關要求逮捕嫌疑人時,應當寫出批准逮捕申請書,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二、被批捕之後還能釋放嗎?

是否會無罪釋放最終要看法院的判決。

因為逮捕時的證據還是不完備的,如果逮捕後查明的事實不是該人犯罪或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該人有罪的,還是能無罪釋放的,無罪釋放的條件:

(1)公安機構對於被刑事拘留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必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構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均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構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時,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則作出無罪判決,並在宣告判決後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三、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麼?

1、受理。檢察機關對公安等偵查機關提請批捕的案件,應指定專人審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證據等是否齊全,法律手續是否完備。

2、審查案卷材料。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後,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審查。審查後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見。

3、作出決定。檢察人員對提請批捕的案件審查後,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請檢察長批准或者決定,重大案件應當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決定後製作《批准逮捕決定書》或《不批准逮捕決定書》,送公安等偵查機關執行。

對公安等偵查機關要求複議、複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應當及時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

公安機構申請批捕需要七天的時間,要由檢察院作出批捕的決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後,需要去法院審理、判決,由法院決定是否可以釋放,公安機構在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後,依法對其詢問,發現其不構成犯罪行為時,必須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併發釋放證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