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4克累犯可以宣告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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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販毒4克累犯可以宣告緩刑嗎?
對販毒4克的累犯,是不可以宣告緩刑的。
《刑法》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販毒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構成販賣毒品罪判刑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減刑?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無論是販賣毒品還是構成其他的刑事犯罪,只要確認當事人構成累犯,累犯是不可能被宣告緩刑的。在我國,販賣毒品是性質特別惡劣的刑事犯罪,無論犯罪嫌疑人販賣的毒品數量是多少都會被追責,但是販賣毒品數量的多少,會影響最終的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