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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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用於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騙取國家税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5、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二、騙取出口退税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騙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違反税收法律法規,採取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騙取出口退税罪,需要符合以下四個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按照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騙取出口退税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企事業單位,又包括自然人。其中企事業單位是指具有出口退税權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是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客體要件

騙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税款的財產所有權。

(三)主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税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並不構成本罪。實踐中,企業時常會因為疏忽大意等非直接故意而造成計算錯誤,導致多申請退税款,這種情況不能認定行為人構成本罪,由税務機構責令企業退還已退税款等税務處理即可。

(四)客觀方面

騙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且數額較大。

行為人故意違反《税法》規定,採用假報出口的手段,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税款,構成騙取出口退税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該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該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又包括國家税款的財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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