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賭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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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賭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過年的時候往往都喜歡很多人一起打麻將,有的時候會有玩錢的現象發生,對於這種現象有的時候可能會觸碰到我們國家的賭博罪的。其實各地區的賭博罪量刑都有可能不同,廣東省賭博罪的量刑一般都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麼廣東省賭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廣東省賭博罪立案標準與量刑

量刑標準

1.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 開設賭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釋義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罪,是指開設賭場的行為。

二、立案標準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 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2. 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

3. 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4.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 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

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開設賭場。

三、定罪標準

1. 犯罪客體: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侵犯的客體是良好的社會風尚。

2. 犯罪客觀方面:賭博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開設賭場的行為。

3. 犯罪主體:主體是一般主體。

4. 犯罪主觀方面:賭博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而且具有營利的目的。開設賭場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四、刑法條文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廣東省賭博罪量刑標準的問題廣東省當地政府機關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對於這個問題廣東省政府規定的是有多方面的情況的,因為賭博罪往往分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盈利等等方面,對於不同的情況做出的量刑規定也是不一樣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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