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處罰標準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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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過失犯罪處罰標準有什麼?

過失犯罪處罰標準有什麼?

過失犯罪的處罰是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常見的過失犯罪有過失致人死亡罪、放火罪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什麼是免除刑罰?

免於刑事處罰,也構成犯罪,只不過犯罪情節輕微,這樣也會留下案底,對以後會有影響。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三、過失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有規定的,如重大交通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等應負刑事責任;刑法沒有規定的不負刑事責任。

因為行為人本來應該也能夠正確地認識一定的行為與危害社會的結果之間的聯繫,進而正確選擇自己的行為,避免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但他卻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採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因此,國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過失犯罪的行為人對自己嚴重不負責任的態度支配之下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免除刑事處罰也是一種處罰犯罪行為,只是由於犯罪情形比較輕,不對其進行處罰,但是會留有案底,並不代表其沒有犯罪。案底主要用於記錄一些人的違法或犯罪行為。只有受過刑事處罰的才會留有案底,行政處罰是不會留有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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