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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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就故意殺人罪的量刑來看,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死刑。由於死刑是比較嚴重的處罰,因此在判處死刑的話,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的話,具體的情形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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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量刑時,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要一律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綜合全部案情,正確評價罪行輕重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給罪犯以適當的刑罰處罰。

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民憤極大如犯罪人惡貫滿盈,羣眾強烈要求處死的故意殺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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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義滅親能從輕處罰嗎

對所謂“大義滅親”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

我國不承認“家法”,對一切違法犯罪人都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死他人。行為人對違法犯罪的親屬,也只能交由司法機關處理,私自處死違法犯罪親屬的,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因此大義滅親可以從輕處罰,但是不是必然。

三、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情形

犯本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衞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本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那麼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刑判決,當然這時也不排除判死緩的情況,不過死緩也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就不會死,需要結合在死緩期間的具體表現。要是在死緩期間有故意犯罪的話,那麼還是會報請最高法院批准,對罪犯核准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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