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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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所謂犯罪預備,是指犯罪分子為了實行犯罪,事先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已經進行犯罪的預備,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實行犯罪的,是預備犯。
犯罪預備具有以下特徵:
1、從客觀方面來看,必須具有犯罪預備行為,即具有準備犯罪工具、製造犯罪條件的行為。
所謂準備犯罪工具,就是指搜取供實行犯罪使用的各種物品。所謂製造犯罪條件,是指除準備犯罪工具以外的為進一步實施犯罪提供便利的行為,其中包括:
(1)策劃犯罪行動方案;
(2)勾結共同犯罪人;
(3)事先調查犯罪場所和被害人行蹤;
(4)追蹤被害人,守候被害人到來或者引誘被害人到達犯罪地點;
(5)事先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
(6)籌集犯罪資金、練習犯罪技能等等。
2、從主觀方面看,必須具有犯罪預備的目的,即為了便於順利地進行和完成犯罪。
3、犯罪預備行為,由於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轉為着手實施犯罪。
《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犯罪預備的認定
1.在認定犯罪預備時,必須把犯罪預備與犯罪的預備階段區別開來。犯罪預備是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的一種停頓狀態,而犯罪的預備階段是行為發展的一個過程;
2.在認定犯罪預備時,必須把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區別開來。犯意表示是在實施犯罪活動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圖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流露出來。犯意表示雖然在客觀上也表現為一定的行為,但這一行為僅僅是其犯罪意圖的表露;
預備犯罪指的是犯罪分子為了實施犯罪的行為,事先準備好相關的工具,或者是創造犯罪的條件,由於一些其他的因素,從而導致沒有真正實施犯罪的行為,這種就叫做預備犯罪,預備犯罪需要比照犯罪來進行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