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搶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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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搶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瀋陽搶奪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是在瀋陽犯了搶奪罪的話,那麼會居然規定當地關於搶奪罪的量刑標準來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關於瀋陽搶奪罪量刑標準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整理好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1、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搶奪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二千元的,可以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滿“數額較大”的起點的50%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搶奪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五萬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搶奪公私財物,導致他人重傷的,或者導致他人自殺的,或者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起點的50%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三千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重傷一人或者自殺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搶奪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三十萬元,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搶奪公私財物,導致他人死亡的,或者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的50%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搶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犯罪數額每增加三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可以認定為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情形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5)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搶奪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以上十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駕駛非機動車搶奪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3)為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而搶奪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刑罰量:

(1)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搶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在案發前自動歸還被害人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具有其他可以減少刑罰量的情形。

6、需要説明的問題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被告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小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搶奪罪屬於侵犯財產的犯罪,但由於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因此即使搶奪的是同一數額,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可能只能算數額較大,但如果是在經濟較為落後的地區,那麼可能就是屬於數額巨大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瀋陽搶奪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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