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霸佔他魚塘屬於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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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法霸佔他魚塘屬於什麼罪

刑事法霸佔他魚塘屬於什麼罪

霸佔他魚塘可能涉及侵佔罪,要看具體情形。

對於魚塘被佔用養魚的情形,並不屬於刑事犯罪,不構成犯罪,但侵佔行為屬於財產行為,當事人可以與侵權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決侵權人返還魚塘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侵佔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佔為己有,拒不退還的行為。可見除了要佔有他人財物之外,還必須具備“拒不退還”的行為才構成侵佔罪。

二、屬於侵佔罪的範圍有什麼

①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實支配領域內的財物,即使他人沒有現實地握有或監視,也屬於他人佔有。例如,他人住宅內、車內的財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記其存在,也屬於他人佔有的財物。

②雖然處於他人支配領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實上支配的狀態時,也屬於他人佔有的財物。例如,他人門前停放的自行車,即使沒有上鎖,也應認為由他人佔有。再如,掛在他人門上、窗户上的任何財物,都由他人佔有。

③主人飼養的、具有回到原處能力或習性的寵物,不管寵物處於何處,都應認定為飼主佔有。

④即使原佔有者喪失了佔有,但當該財物轉移為建築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佔有時,也應認定為他人佔有的財物。例如,乘客遺忘在出租車內的財物,屬於出租車司機佔有,雖然相對於乘客而言屬於遺忘物,但相對於出租車司機而言,則是其佔有的財物。所以,第三者從出租車內取走該財物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佔有是否轉移,看該公共場所的管理者能否有效的管理

⑤當數人共同管理財物,而且存在上下主從關係時,下位者是否也佔有該財物。

⑥封緘物,即被包裹起來的物品,歸原管理者佔有。

⑦葬祭物,推定由死者的親屬佔有。

⑧埋藏物,是指埋藏於地下,所有人不明或應由國家所有的(無主的)財物。如果是他人有意埋藏於地下的財物,則屬於他人佔有的財物,而非埋藏物。行為人不法取得的,成立盜竊罪;如果行為人不知道有所有人,則屬予事實認識錯誤,雖不成立盜竊罪,但成立侵佔罪。

霸佔他人魚塘可能會涉及侵佔罪。認定為侵佔罪一般在事實上是佔用着財物的,有一下幾種情況:在他人的領域支配着財物、在他人的領域外支配着財物、通過職務的便利侵佔財物、佔用埋藏的財物,以上都是屬於侵佔財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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